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些小吾曹州縣吏,一枝一葉總關情。 ——鄭板橋
鄭板橋 (公元1695—1765年),名燮,字克柔,號板橋,清揚州興化(今江蘇省興化市)人。“揚州八怪”之一,是我國歷史上“畫、詩、書”三絕藝術家,也是著名的清正廉潔的好官。曾任濰縣知縣,鄭板橋離開濰縣之日,城內萬人空巷,“百姓痛哭遮留,家家畫像以祀”。60歲卸職后,回揚州以賣畫為生。
在腐敗之風盛行的封建官場上,鄭板橋之所以能獨善其身,“出淤泥而不染”,其根源在于他內心深處“親民、愛民、利民”的民本思想,親民而不遠民,利民而不榨民,愛民而不害民。他為官強調自警之律,注意慎小防小;主張止足之欲,在名利面前保持正確的態度;為官清正,愛民助民,不收不送;正確對待名利,勿忘寒士家風,潔身自好,安享清貧。
01
體察疾苦,事事為民
公元1742年春,49歲的鄭板橋一路顛簸來到山東范縣赴任,開始踏入仕途。新官上任,鄭板橋到了范縣,辦的第一樁事,就是讓衙役在縣衙的門墻上,鑿了許多大洞,弄得人們莫名其妙。他感慨萬千地解釋道:“出前官惡俗耳。”聽后,無不暗暗稱贊。鄭板橋一生只做過十二年知縣,先后在范、濰二縣任職。鄭板橋稍有閑暇,便微服私訪,體察民情。一向養尊處優、高高在上的上司姚太守感到十分奇怪、不解,不由問起,鄭板橋巧妙地以詩相答:“幾回大府來相問,隴上閑眼看耦耕。” 他在一幅《墨竹圖》上題詩云:“衙齋臥聽蕭蕭竹,疑是民間疾苦聲;些小吾曹州縣吏,一枝一葉總關情。” 從詩意上亦可看出他體察百姓疾苦,與民息息相通的情景。公元1746年,鄭板橋調任濰縣縣令。當時濰縣正遭遇持續五年的特大自然災害,“歲歉,人相食”。許多富戶權貴乘機囤積居奇,謀取暴利。與貪官污吏大肆漁利形成鮮明對照的是,鄭板橋以一縣之令的身份帶頭“捐廉代輸”,把自己的俸銀捐獻出來,幫助老百姓緩解災情。同時,采取“以工代賑”的方法,組織生產自救。“大興建筑,招遠近饑民赴工就食”。鄭板橋身先士卒,自掏腰包“捐修”城墻八十尺。
02
堅持原則,剛正不阿
鄭板橋是主政一方的父母官,更是一位頗有聲望的詩人、畫家。以他的功力,寫一首詩,畫一幅畫,來錢非常容易。但鄭板橋潔身自好,自守清廉,他曾以竹子為題言明心志:“一節復一節,千枝攢萬葉。我自不開花,免撩蜂與蝶。” 濰縣經濟繁榮,商賈云集,有許多大鹽商想附庸風雅,更想和縣太爺拉攏關系,千方百計想索取鄭板橋作品——自然或明或暗的潤筆之資非常可觀。但偏偏這位鄭大老爺不識抬舉,不傍“大款”,“索我畫偏不畫”——想籍此登堂入室趨炎附勢者免!徹底堵死了他們的鉆營之路。鄭板橋審案問訟毫不買富商的賬,“右簍子,左富商”,盡力保護窮人、幫助弱者,不給有錢人面子。曾衍在《小豆棚雜記》里記載了一則佚事,說有個大鹽商抓送來一個窮苦的私鹽小販,要鄭板橋判處,“鄭見其人襤褸非梟徒,乃謂曰:‘爾求責仆,吾為爾枷示如何?’ 商首肯”,于是判小販在鹽商店門口戴枷示眾,枷卻用蘆席制成,“鄭于堂上取紙十余張,用判筆悉畫蘭竹,淋漓,揮灑,頃刻而就,命皆貼枷上,押赴鹽店。樹塞其門,觀者如堵,終日雜沓,若閉門市。” 看熱鬧的人多的鹽商生意也無法做了,最后只得求縣令免刑,鄭也就一笑了之。鄭板橋用自己的智慧和幽默教訓了鹽商,也表明了自己對官商勾結、權錢交易的拒絕態度。對富商的投懷送抱拒之千里,對于頂頭上司又如何呢?滿負才情的鄭板橋12年仕途生涯,雖然披肝瀝膽,勵精圖治,中丞考績也特列“一等”,明確保舉知府,但終究還是被罷官回鄉。原因在于他“難得糊涂”、“怒不同人”,執著于“出淤泥而不染”的清廉品性。濰縣大災過后,省城的官員們在趵突泉大宴賓客,席間要這位七品縣令賦詩,鄭板橋看到這些發災難財的貪官,心中憤懣,吟道 “原原本本豈徒然,靜里觀瀾感逝川。流到海邊渾是鹵,更誰人辨識清泉。” 一汪清泉流到最后都變成了鹽鹵,清濁不分,好壞不辨,詩中暗批在座的貪官污吏。
03
嚴于律己,坦蕩為人
鄭板橋不僅勤政愛民,清廉自守,而且對于自己的家人也嚴格要求。在家書中殷殷告誡親人,不準為惡鄉鄰,驕奢淫逸。民間流傳著鄭板橋嫁女的一則故事,“板橋有女,頗傳父學”,在女兒出嫁的那天,鄭板橋沒有大擺宴席,乘機收刮錢財,也沒有動用公家的車馬,而是以牛車相送,陪嫁物為一匾一針一線而已。臨別贈言,此吾家傳世寶,手勤、活好,定能自食其力。乾隆十七年,鄭板橋棄官歸鄉。離開濰縣時,連人帶家當只用了三頭毛驢,一頭自己乘坐,一頭馱書,一頭由小童騎著引路。“囊中蕭然,圖書數卷而已”。面對前來送行的父老鄉親,鄭板橋畫竹題詩表白心志:“烏紗擲去不為官,囊橐蕭蕭兩袖寒。寫取一枝清瘦竹,秋風江上作漁竿。” 走得清清爽爽,走得坦坦蕩蕩。